一件特殊的特快专递,一封饱含情感的感谢信,一桩跨越1200余公里的寻人启事……经过凌河法院不懈努力,一起长达21年的执行案件,终于在今年11月执行完毕。
韩某系河南省临颍县人,来锦销售“锅巴”等食品,1995年6月,杨某在韩某处购买食品,拖欠货款13702.40元,韩某催要无果后诉至我院,我院于1999年7月作出判决,杨某未依法履行给付义务,韩某于2000年1月到我院申请执行。当时我院查明被执行人杨某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韩某也无法提供其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案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为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院始终没有放弃对该案的执行。经过长时间线索摸查,今年10月,我院采取网络查控措施调查被执行人杨某目前的财产情况,对于查找到的杨某名下账户依法冻结。被执行人委托亲属到我院申请案件和解,愿意给付执行款。但因申请执行人韩某以于多年前回其户籍地河南省临颍县生活,在此情况下,其委托代理人程某也无法与韩某取得联系。我院执行局多次通过长途电话联系临颍县人事局、劳动局、社保等单位,查询韩某下落,经过多番努力,找到了已退休多年的韩某,通过视频联线的方式做和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一次性给付执行款及利息35000元。考虑到疫情防控等因素,执行局通过微信打收条、网络转款等方式,当日就将执行款交付给申请执行人韩某。该案终于得到圆满解决双方均对法院工作表示非常满意,韩某通过特快专递为凌河法院送来感谢信和锦旗。
“感谢共产党,感谢国家法律的伟大,感谢凌河法院执行局,感谢法官,千里迢迢,千言万语。我沉寂多年的案件,今天终于见到光明。”
当事人真诚而质朴的话语充分展现了对法院和执行法官的感谢之情。对于法院而言,这起案件只是执行局每年几千件案件中的一个小额案件,但对于当事人而言,却是多年的心事终于了结,是公平正义在自身上的体现。
凌河法院始终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对于未执行完毕的案件,执行法官从不轻言放弃,一直做到持续跟进、全力以赴对待每一个执行案件,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度”。
来源:凌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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