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作家郑渊洁接到知识产权局寄来的裁定书,宣告成都皮皮鲁猪皮肉商标无效。
他在微博中写道:历时13年,其间三起三落,终于对成都皮皮鲁猪皮肉商标维权成功。开始维权时,我54岁。维权成功时,我67岁。人生有多少个13年?还有676个侵权商标等待我维权,我最近听歌只听《向天再借五百年》
作为中国的童话大王,在他笔下,涌现了皮皮鲁、鲁西西、舒克贝塔、大灰狼罗克等诸多经典动画人物,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读者。然而就在去年12月,郑渊洁却宣布创刊36年的《童话大王》停刊,原因是一心不可二用,商标侵权让他没有了创作的积极性,写作没有动力,怕写出来被别人拿去恶意注册商标,卖猪皮肉、卖内衣、卖马桶……他希望一心维权。
这个历时13年的商标维权案只是郑渊洁600多个商标维权案中的一个。最长的,他称花了19年。
皮皮鲁是郑渊洁于1981年原创的文学角色名称,该系列书刊销量高达3亿册,读者众多。
郑渊洁告诉记者,邹某鸿(商标注册人)于2009年注册皮皮鲁商标时,他便去提了异议,当他拿着异议书到商标局柜台前时,(工作人员)看了以后就笑了,说他(邹某鸿)拿‘皮皮鲁’是卖猪皮肉食品,你拿‘皮皮鲁’是写童话,这两个互相没有关系,影响不了你写作。郑渊洁当时反驳说:这是我1981年就原创的文学角色,他用之后,我的读者就会误认为这是我生产的,就有可能去买。但直到最后,工作人员也未受理他的申请。
2017年,出台的规定让他看到了希望。法条明确,对于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作品名称、作品角色名称等,在作为商标使用时,容易导致公众误认为经权利人许可或存在特定联系的,当事人主张构成在先权益时,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因此,2018年5月,郑渊洁又向知识产权局提交对该商标无效宣告的申请。此次申请,知识产权局宣告该商标无效。但之后邹某鸿对此不服,继续起诉。
最终,在经历发回重审、裁定商标有效、无效后,2022年4月13日,北京市人民法院才作出终审判决:考虑到‘皮皮鲁’商标申请注册时,郑渊洁创作的‘皮皮鲁’角色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而‘皮皮鲁’非日常生活中的常用词汇,邹某鸿注册的商标名与郑渊洁所创作的角色名称完全相同,主观上难谓善意,因此判决商标无效。
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后,6月20日,知识产权局给郑渊洁寄来商标无效裁定书,皮皮鲁猪皮肉一案,才算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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