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下午,湖南省纪委官方微信号“三湘风纪”发布消息称,湖南省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天元区委原书记周建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湖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上游新闻此前报道《小偷上诉揭开湖南株洲一领导曾被盗价值14万名表 株洲市委书记:正按法律途径处理》显示,李峰盗窃案一审判决书称,2020年4月30日早上8时许,被告人李峰从株洲市天元区某某花园后面进入小区,通过攀爬等方式进入某某花园1号别墅后院并进入别墅内。被告人李峰在别墅内盗得一块“IWC”(万国)手表、一块“BLANCPAIN”(宝珀)手表、一块“CARTIER”(卡地亚)手表、一块“BOREL”(依波路)手表以及6402元美金、14000元港币和150000元人民币。盗窃得手后,李峰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民警于2020年5月2日在李峰住处将其抓获,并对其住所、车辆进行搜查,搜出被盗的4块名表以及被盗现金中的59800元人民币、14000元港币、6402元美金等物品。经鉴定,被盗的4块名表共计价值14万元,加上外汇现金,李峰盗窃的财产总价值约35万元。
上游新闻记者经过多方核实,该盗窃案受害者并非普通人家,而是时任株洲市天元区区委书记周建光,案发现场某某花园即为株洲市天元区珠江花园小区,系当地一处豪华别墅区。
去年12月,上游新闻记者曾致电该案被害人周建光,对方称自己在开会,随后挂断电话。记者随后去短信未获回复。
2020年9月27日,天元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李峰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四十万元。被告人李峰不服,上诉至株洲市中院。2020年11月16日,株洲市中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5月11日,李峰的胞兄李军告诉上游新闻记者,他已获悉周建光被查的消息,“之前就我弟弟的案子跟周建光联系过,但对方不理。”针对李峰盗窃案,家属正在向株洲市中院申诉。
官方简历显示,周建光,男,汉族,1964年8月出生,湖南株洲人,1982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醴陵市委副书记,炎陵县委副书记、县长,株洲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株洲市天元区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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