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纪委监察委员会官网6日发布经营者环境监督行动情况通报,披露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祁玉民在国资国企领域破坏经营环境,收受他人利益财物1.33亿余元的典型案例。
通报称,2018年8月,华晨集团与省外一家公司协商合作开展新能源汽车项目,过程中祁玉民对该公司给予支持照顾,收受1100万元人民币。 1995年至2019年,祁玉民利用职务便利,在资金借用、业务承包、经营权取得等方面谋取39人利益,收受财物共计1.33亿余元。 祁玉民还有其他严重违纪问题。 2021年6月,祁玉民被开除党籍,按照规定调整其享受待遇,其嫌疑人因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公开资料显示,祁玉民生于1959年1月,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工程师。 曾任大连重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常委。 2004年10月任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5年12月,祁玉民进入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接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2019年3月离职。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是辽宁省一家国有企业,直接或间接控股出资4家上市公司,旗下上市公司华晨与中国宝马合资成立华晨宝马公司。 有中华、金杯、华颂三个自主品牌和华晨宝马、华晨雷诺两个合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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