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记者周晶晶通讯员余佳)日前,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和市琴台公证处签署《公证参与涉人身伤害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事务合作协议》,正式建立武汉市个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供销制度。 据介绍,该制度主要体现在涉及人身伤害的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具有赔偿能力和赔偿意愿,但双方当事人对金额协商不一致或矛盾激化未能达成赔偿协议,或达成赔偿协议后一方不积极履行的嫌疑人、被告人向检察机关申请,由检察机关通知公证处提供赔偿保证金后,检察机关可以依法作出不准逮捕的决定或者变更为非羁押强制措施,降低诉前羁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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