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成都高新法院”公众号公布一起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犯罪案件:
叶某驾驶小型轿车
我打算去载着妻子的游乐园
通过创业路时突然变更车道
影响正常行驶的舒某
叶某不能改道
从后方行驶到舒某左侧
舒某摇着车窗对叶某进行辱骂
随后,两辆车驶入成雅高架高速公路
在限速80公里、周围车流量大的道路上
叶某和舒某完全无视车辆安全
反复采用低速、高速、高速
通过变更车道等互相提高干劲
两个人以时速120公里左右的速度追赶赛跑
叶某超速车辆连续变更车道
试图赶上之后的高速行驶,阻止舒某超车
最终两车和前方正常行驶的轿车
连续相撞造成6辆车受损
坐在车内的叶某妻子
在这次事故中也去世了……。
以警察六分局的搜查结束
成都高新检察院认为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对司机叶某、舒某依法提起公诉
成都高新法院经过审理
舒某、叶某相互争斗,在有一定交通量的高架高速公路上,反复采取加减速度、快速变道等方式分车,给彼此车辆和周围车辆的安全行驶带来不可控制的重大威胁,危及桥面、桥下不特定多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发生危险后果,放任车辆致人死亡的惨剧,两人故意实施上述行为造成的危害程度和爆炸、放火等
成都高新技术法院2022年2月9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百一十五条认定被告人舒某、叶某犯有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成都中院2022年5月5日二审驳回上诉,裁定维持原判。
文明、友好、礼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本案中两名被告本应该互相礼让,但一次超车换道改变了两人家庭的人生道路。 两名被告不仅不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文明开车,为了泄愤,还追逐竞速和另一辆恶意车辆,最终造成人员伤亡和多辆汽车连环追尾重大事故。 他们的行为不仅触犯我国刑法,也违背法治与和谐社会秩序的建立。
法官再次提醒大家,道路千万条,安全条,行车不规范,亲人流下两行眼泪。 驾驶车辆一定要遵守纪律,不开斗气车、野蛮车,安全文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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