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防控! 郑州:不戴口罩扫码将被罚】在疫情防控下,很多人形成了戴口罩的习惯。 郑州根据决定,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不戴口罩扫码将予以处罚。 看新闻,5月13日郑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佩戴口罩和使用场所码的决定》。《决定》明确规定常态化疫情期间口罩佩戴和使用地点代码的要求、法律责任,以法治力护卫郑州疫情。《决定》从今天起施行。 常态化疫情期间,规范口罩佩戴和使用场所代码是“以更低成本实现更大防控效果”的有效措施。 市人大常委会树立法治思想,履行法定职责,注重“小切口”,细化立法,用法治力量为郑州抗疫构筑了坚强防线。 根据《决定》,商场、超市、电影院、会场、展馆、机场和酒店公共区域等室内人员密集场所的; 乘坐笼型电梯和飞机、列车、长途汽车、地铁、巴士、出租车(网络预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 在人群密集的露天广场、剧场、公园等室外场所的; 到医院就诊、陪护、体温检查、健康代码检查、旅行信息登记等健康检查时; 如出现鼻咽不适、咳嗽、打喷嚏、发热等症状; 餐厅、食堂处于非饮食状态时,应当规范戴口罩。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保育机构和学校从业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快递外卖从业人员、境外进口和污染传播风险高的岗位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按照行业规定规范佩戴口罩。 明确场所经营者、管理者职责。《决定》由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各种公共场所、经营场所、住宅小区、建筑工地、地铁、公交、出租汽车(网络预约车辆)等管理人员、经营者自主申请,在醒目位置悬挂地码严格执行扫码登记的有关规定,安排人员负责检查,做到每一步都一定扫码。 在无法使用位置代码的老年人、未成年人、盲人、聋子等群体中,《决定》不仅强度高,温度也高。 要求有关场所提供纸质登记等替代措施。 违者承担法律责任。《决定》规定,场所管理者、经营者应当履行本场所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 未按照规定采取相应措施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拒绝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个人按照规定规范戴口罩、不使用场所代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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