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等电子产品正逐渐成为学习、工作中必不可少的工具,由此引发的消费纠纷也不断涌现。国庆假期前,高青县市场监管局成功处理一起购买手机遇样机的消费投诉,在此提醒消费者:购买电子产品选择大型正规的专卖店或官方网店,并注意查验商品和索要发票。
今年上半年,樊先生在高青县某手机卖场花费2700元购买某品牌手机,发现手机损坏后,前往手机品牌授权店进行售后维修,工作人员告知该手机为样机且不能售卖,樊先生认为该手机卖场给其样机存在欺骗行为,要求商家进行赔偿。
接到投诉件后,高青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对消费者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后,确认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属实。在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时,手机卖场的负责人表示样机是因为上级供货商发错货造成,对樊先生进行道歉,同意对樊先生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最终,手机卖场的负责人给予樊先生1300元作为补偿,并为樊先生进行退货退款处理,樊先生对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在该起投诉中,因为经营者销售给消费者的手机为展示的样机,不能对外销售,所以消费者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经营者退货退款,并进行额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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