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法智“法律课堂”普及小知识:
8月12日晚,范先生在快餐店吃饭的时候手机被人拿走了,但是报警后警方却并未跟随范先生寻找手机。这是为什么呢?
警方回复称:范先生是在吃饭的时候忘记拿手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属于“遗失”而不是“盗窃”。
那么,如何来分别是“遗失”还是“盗窃”呢?
律师解读:如被认定遗失而非盗窃,就属于民事纠纷的范畴。
争议案例众多,“遗失”和“盗窃”在法律上究竟该如何界定?什么行为才会被认定为“盗窃”?被认定为遗失物品,当事人又该如何找回?遗失的物品分为遗忘物及遗失物。
遗忘物一般是指由于物主主观上的疏忽,而将财物遗忘在某一特定的地方,但物主未完全忘记该地点,有可能立即返回原处寻找。此种情况下,财物未脱离物主的占有,仍处于物主可控制、可支配的范围。如果行为人在此种情况下,捡拾他人财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转移了物主对该财物的占有,涉嫌构成盗窃罪。
而遗失物是指不基于物主的意思而偶然失去其占有的动产。因物主一般不知物之所在,故称为遗失物,如掉落在路途中的物品。在此种情况下,该物品已经脱离了物主的占有范围,不能再认定为盗窃罪的对象。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因此构成盗窃罪要满足主观上直接故意、客观上盗窃数额较大公司财务等要件。
因为警方不认定是“盗窃”,范先生对如何找回手机犯了难。如果被认定是遗失而非盗窃,那就属于民事纠纷的范畴,公安机关一般不会受理。当事人可采取刊登失物招领等方式进行私力救济,如果当事人已知道遗失物被何人占有,可自行要求无权占有人返还遗失物,如该无权占有人拒绝返还,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返还原物。
所以,最主要的还是,出门在外,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尤其像是手机,钱包,钥匙这类的容易被遗忘的手头上物品。
本文来自“九月朦胧”用户投稿,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华夏信息网立场,本站不对文章中的任何观点负责,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只用于提供信息阅读,无任何商业用途。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文章、内容、图片、音频、视频)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1470280261#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维护您的正当权益。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xxxwhg.com/zh/1044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