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睿智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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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我们聊过沉寂许久的阿里女员工案,因为被告客户张某的妻子,发长文控诉检察院处事不公,用延时关押、剥夺律师辩护权等等方式,威逼利诱张某认罪认罚,还纵容原告,也就是女主周某不上庭作证。
当时我们就说过,这事并不好办,要是闹上热搜还好说,但要是闹得没那么大,估计检察院只会置若罔闻,这不,时间又过去了一个月,还真让我们一语成谶了。
6月22日,济南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被告张某强制猥亵罪名成立,且没有认罪、悔罪表现,获刑一年六个月。
法官宣读完判决结果后,被告当庭表示将要上诉,也就是说,这事还没完。
我查了一下张某妻子的微博,也表示将会上诉,同时提出了质疑,表示当时法院对家属们说由于防疫规定,只允许2名家属入场旁听。
然而当她进场之后,发现旁听席上坐了7、8名她根本不认识的“近亲属”。
该案的其他当事人,即女方周某和上司王某文(早就放了),都没有出庭,也就是说,这是法院对张某单方面的审判。
一般来说,我们都是倾向于相信公检法的,但是这一回,的确有点特殊,具体我们等会再分析。
最令人“惊喜”的是,事发之后一直沉默(装死)的女方周某,这回终于发声了,她是这样对记者说的:“不知道怎么形容自己现在的感受,这封判决书,我等了太久太久……很委屈,很难过,但没有人与我共情”。
乍一看声情并茂,但老实说,我还真的没法共情,不是我刻薄或者恶意揣测,而是她的说法,本就站不住脚。
事情过去了将近1年,很多小伙伴已经忘记细节了,所以我们在这里回顾一下。
这件事当初引爆舆论,就是因为周某本人大闹阿里食堂,声称“阿里男高管强奸女下属”。
在大闹食堂之前,她还在群聊里用极度轻佻的语气,邀请同事们“吃瓜”,还说“男主角堪比吴亦凡呢”、“惊险刺激又香艳”。
这个态度,本就十分奇怪,而且注意,这里的“男高管”,指的是她当时的上司王某文,包括她之后两次报警,告的也是王某文,就是说,王某文才是那个对标吴亦凡的“男主”。
至于客户周某,在她前期的描述当中压根不存在,从没有这个人。
只是结果后来,大家发现周某的证词漏洞百出,王某文的强奸罪名不成立,反而客户那个更难取证、更模棱两可的强制猥亵罪名,被慢慢“坐实”了。
周某本人,自从事情闹大之后就一直处于潜水状态,没公开发过声,更多次拒绝出庭作证,如果她真的重视,应该是这个态度吗?而且男主早就离场了,所谓的“这封判决书我等了太久”,又从何谈起呢?
所以这个周某,我不排除她真是个受害者这个可能性,但从头到尾,给人的戏精感太强了,很难令人相信和同情。
而客户张某那边呢,人们也并不同情他,毕竟他私德有愧是实锤,但是私德有愧,不代表在法律上就应该被不公对待。
人们之所以直到如今仍愿意为他和他妻子发声,就是因为,这案子的疑点实在太多了。
2
阿里女员工事件,当初真的是沸反盈天,但自从警方的最终版通报出来之后,舆论就来了个180度的大反转,因为大家都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上司王某文的“强奸”平反过程,这里就不详述了,比较耐人寻味的是对客户张某强制猥亵的描述过程。
重点:
1.描述中的次强制猥亵,是在晚上9点多,张某扶醉酒的周某到饭店大厅吧台呕吐,回包厢的途中实施的。
晚上9点多,对饭店来说算是繁忙时段;大厅吧台到包厢的那段路,可以说是人来人往;扶人去呕吐,必然会有身体接触。而且结合各种资料,张某和周某两人此前便有暧昧的行为。
那么张某要做出怎样的行为、动作,才非得是强制猥亵,而不是心照不宣的暧昧呢?又为什么时隔快一年了,都没有相关的监控录像来佐证呢?
2.宴会当晚周某的确是喝醉了,但是到了第二天一早(按理说已经醒酒了吧),她又主动联系了“前一晚刚猥亵过自己”的张某,并告知房间号码,还给他开门,让他再次对自己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然后反手诬告嫁祸给上司,把张某和自己的事隐藏不说。
这逻辑,怎么正常人就是读不懂呢?究竟是谁不正常?
这些疑点,早就在一年前通报刚发布的时候,就被网友们讨论过不少了。
那时大家普遍认为,这两人就是双双出轨,结果被抓包了,女方才攀咬成对方猥亵。而这个逻辑不通、证据为零的猥亵罪名,大概会像男上司那个所谓的“强奸”罪一样,早晚会撤销的。
结果没想到,男主上司是脱身了,炮灰男配张某,顶着猥亵罪名被关将近一年,最终还是获刑了。
最重要的是,从一年前到现在,从警方到检察院再到法院,都没有再公布出新的证据,只是将当初通报的那些语句翻来覆去地说,再加上“证据充分”之类的模糊字眼。
截至发稿前,我也没在裁判文书网上看到判决书,就是说,现在网上的相关公开资料约等于0。
也就难怪大家对这个结果显得如此难以接受了,绝不是赞成职场潜规则,也不是同情渣男,只是对于司法的客观、公正产生了怀疑。
所以后续,我们还是希望官方能够公布更多的证据。
3
最后,我们来说说这个很灵性的“一年六个月”刑期。
事发之后,张某一直被控制,被羁押了将近一年,这个我们之前也已经聊过了。
虽然原则上,他完全可以取保候审,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实际司法中允许取保候审的情况其实不多。
而在法律上,正式宣判前被羁押的时间,是可以和实际刑期相抵消的,特别特别凑巧。也就是说,虽然他现在被判一年六个月,实际上只需再关几个月。
如果上诉,等到二审结束,他的刑期也刚刚好结束了,真不知道该说法院机智还是鸡贼的好。
他这种情况,和去年的货拉拉司机几乎一模一样,没实锤证据,超期关押,最后判刑的期限刚好等于关押期,相当于法院和被告人隐形地“各退一步”。
而张某和货拉拉司机的区别在于,货拉拉司机最终还是签了认罪书,获得了缓刑,而张某始终没有认罪,但被法院单方面宣判有罪。
也许有人说,为何法院要这样做呢,有什么好处吗?只是为了不丢面子,还是法官本人真的是个极端女权?
以前,我也以为这只是个面子问题,但后来发现原来不是。
的确,超期关押一个嫌疑人,不会给法院带来好处,但如果法院这样干了,又被推翻了,会给他们自己带来麻烦。
2021年3月,更高法发布了一个司法解释,明确强调了无罪或者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六个月以上,属于“严重后果”。
“严重后果”代表着什么?
一,检察院、法院要被追究责任;二,无罪者本人可以申请赔偿。
而张某本人在这次宣判之前,已经被羁押将近一年了,也就是说,他和法院的关系,已经不是公正的裁决者,和被裁决者的关系,而是隐形的利益对立关系。
如果张某赢了,法院的利益必然会被触及。
再结合张某妻子多次披露的内容,结合女方周某、上司王某都没出庭的这个事实,某些答案呼之欲出。
归根到底,当初警方以及检察院对于案件的处理,实在太草率了。
当初事情闹得非常大,女方周某又一直以楚楚可怜的姿态出现,舆论几乎是一边倒,警方也很快就控制了王某文和张某,然后由检察院批准拘捕。
到后来,事情才彻底反转了,然后强制猥亵这种罪名,本就是极难证实或者证伪的,某种程度上就是玄学,检方可能因此错过了释放张某的更佳时机。
那能怎样做呢?
拖着,然后向下施压,再有了如今我们见到的一幕幕。
如果事实真的是这样,那就是一个极坏的,又一次舆论裹挟司法的例证。
我们可以允许小作文,毕竟这也是一种言论自由,但是不允许司法部门,也被小作文牵着鼻子走,甚至让本不该承受牢狱之灾的人申诉无门。
无论如何,我是希望张某坚持下去,在二审中获得一个更好的结果——无论这个结果有没有现实意义。
而我们的司法部门,更应该吸取教训,如此闹剧,真的不应该再出现了。
半夜在烧烤店打人的是黑社会,以其他形式凌驾于中国法律之上的,难道就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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