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民权自由联盟(NewYorkCivilLibertiesUnion)于2月11日早上公开发布了该机构获取的相关证明文件,该机构律师MarikoHirose表示,“这是公众第一次知道有这么一回事。”纽约民权自由联盟依照美国政府《信息自由法案》(FreedomofInformationLaw)的相关规定,依法获得了这些文件。
这种被称为StingRays的窃听设备,由美国HarrisCorporation生产,通过模拟移动电话基站来截获窃听目标手机的信号,包括地理位置等信息。2015年9月,美国司法部宣布,加强对手机监听活动的司法和内部监管。
问题不在于窃听设备,而是使用这种设备的规定。无论窃听对象是否是嫌疑人,目前的规定都没有完全保护到该公民的宪法权利。《纽约时报》让我们知道了这一点,这不算反警察(anti-cop),不是自由派的牢骚(liberalwhining),也不是反监控(anti-surveillance)。在美国我们不会让警察的权力扩张而不加节制。在这个国家,我们尊重宪法,以及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
不穿制服走在大街上执行秘密任务的警察,你叫他什么呢?
秘密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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