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周女士家住杭州桐庐县,婚后一直在老家工作、带孩子,丈夫金某在外跑工程,平时见面次数不多。没想到,周女士竟被金某冒名签字背上巨额债务。起初,周女士一度很慌,最终通过举证证明了自己的清白。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多年前,金某因承包工程需要,向朋友徐某借了390余万元,逾期未归还。徐某将金某、周女士告上法庭。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此进行调解,金某冒名代替周女士签字,最终法院要求金某和周女士在规定时间内还款。
而这一切周女士都不知情。为此,周女士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再审,均未被采纳。无奈之下,周女士向桐庐县人民检察院提出了监督申请。期间,检察官发现《授权委托书》中周女士的签名有蹊跷。经鉴定,上述的签名是金某冒名签的。所以,周女士对390余万元不承担还款责任,金某被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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