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住建部:住宅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以后要取消公摊面积了么?

住建部:“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你们怎么看?”

2月1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发布《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的第二部分2、4、6条指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这是住建部在官方文件中明确提出房屋应由套内面积来进行交易。虽然住建部发布的只是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稿,但还是引发了市场热议。

公摊面积的源起

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和改革开放前,房子是供给制,不存在房屋的买卖,所以房屋就不存在公摊面积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率先在深圳施行土地拍卖制度,施行房地产商品化、货币化时沿用了中国香港的套路。

深圳最早和香港合作搞房地产时,相当多的设计都是香港戴德梁行设计,沿用了香港房地产的分层出售和公摊等制度。

这种设计风格使一栋住宅的一楼大堂和酒店大堂相似,富丽辉煌,走廊宽,有多部电梯,但是这部分面积全都被公摊到了各个住户的建筑面积里面。

因此,中国房地产的房屋商品化改革从一开始就施行了公摊面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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