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31日,晚上9点多李静才回家。父亲李立大发雷霆,问她行踪又不肯透露,气得打了她。
终于,李静哭着说出实情,她刚从吴东的出租屋回来,被他强迫发生性关系,而且不是次,早在2016年3月他就“害了”她。
李立夫妇难以置信,49岁的吴东是熟人,经常来家里喝酒,是李立的酒友,怎么会侵犯自己的女儿?
一家人一夜未眠。
第二天一早,李立夫妇报警,拱北警方迅速羁押了嫌疑人吴东。李静也被民警带往医院检查取证,发现李静已怀孕。
警方多方调查,根据李静提供的时间地点,在上冲一家旅馆找到2017年8月吴东把她(当时她14岁)带去开房的前台监控录像,吴东本人也供认了一次:2017年1月31日17时许,李静来到吴东住处向其借钱上网,当李静进入房间内,吴东便将其抱住并按倒在床上,不顾她挣扎反抗,将其衣裤脱掉,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经过多次心理疏导,李静终于讲述了自己的遭遇。她被吴东夺走的“次”是在2016年3月。
她家没有厕所,那天半夜12点,她起床到外面的公厕去。回来的路上,她突然觉得头晕。
也不知过了多久,被痛感刺醒后她才发现自己被一个赤裸的中年男人压在身下,这人就是父亲那个姓吴的朋友。她拼命反抗却没有用,对方摁住她,很快就完事了。李静说,“脑袋都蒙了,没有任何其他知觉”。那是在吴东的保安宿舍里。
之后,吴东拿出手机给李静看,手机屏幕上是她的裸照,吴东又发话,“不许把事情说出去,否则就把照片传网上去”,然后就离开了。
李静回过神来,忍着痛,穿好衣服,一路猛跑回了家。回去后,她换了衣服,把内裤扔进垃圾桶。“我当时心里很恐惧,不敢跟任何人说。”
2017年3月,全家从拱北搬到了上冲的学校附近。但搬家并没有结束李静的噩梦,几个月后,吴东也搬到了上冲。
判决书显示,在吴东手机中,并没有找到李静所说的“裸照”,反而在审判过程中,吴东辩护人提交了一些显示两人关系密切的便条、照片等,以显示两人发生关系并非“强迫”。
直到现在,在李静的QQ邮箱里,还存有一些吴东跟他发来的信息。网名为“红茶王子”的吴东的这些邮件通常只有命令式的一句话:“你现在过来吧”、“如果上网查看邮箱速到我房”、“看到信息给我电话”等。有时还会有责备,“总是不按时约会”。
四川大学心理健康中心副主任王英梅分析称,如果李静所说的全部属实,她很有可能患有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也就是有我们常说的“人质情结”。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是指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这个情感造成被害人对加害人产生好感、依赖心。
虽然在陈述中,李静称自己一直是被迫的,但其实从心理上来讲,李静对于施害于她的吴东并没有完全地排斥,相反,当对方发邮件要求她“看到信息给我电话”,李静的回复是询问对方电话号码。不告诉父母的原因,李静回答的是“怕妈妈压力大”,但从她多次离家出走的情节看,“怕妈妈压力大”只可能是其中的原因之一,而更大的原因可能还是自己对对方的信任和依赖。
当李静遇上强奸她的吴东,一开始肯定是由于“裸照”等方面的恐惧而噤若寒蝉,但后来,当时间越来越久后,她逐渐认为对方的安全等同于自己的安全。所以才会在父母打骂之下,依然不轻易吐露实情。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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