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左琳 实习生 苏磊)8月19日,“生父性侵女子”案在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开庭。因涉及被害人隐私,案件依法采取不公开开庭审理方式,被害人母亲作为证人出席庭审。法院将择期宣判。
新京报此前报道,2021年12月,56岁的汤某涛对27岁的女儿汤小甜(化名)亲口承认,曾在2013年对其进行过侵入式性行为,并在其尚未成年时,多次触摸其隐私部位。2021年12月16日,汤小甜及其母亲向郑州市公安局郑东新区分局报案。
新京报记者获取的起诉书显示,2022年1月11日,经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汤某涛被郑州市公安局郑东新区分局逮捕;3月10日,本案由郑州市公安局郑东新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汤某涛强奸、强制猥亵案向上述检察院移送起诉;4月8日,检方以汤某涛犯强奸罪、强制猥亵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显示,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汤某涛与被害人汤小甜系亲生父女,因汤某涛与汤小甜的母亲离婚,父女二人未生活在一起。2009年,汤小甜考上大学后,汤某涛多次对汤小甜实施强制猥亵行为。2013年,汤小甜考上研究生需要汤某涛提供学费,汤某涛便以此为由,要求汤小甜与其发生性关系,后汤某涛在郑东新区郑和小区房屋内,对汤小甜实施强奸行为。
在起诉书中,检方列举汤某涛犯罪行为共7起;汤某涛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检方认为,汤某涛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强制猥亵妇女,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强制猥亵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汤某涛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汤某涛犯强奸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强制猥亵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数罪并罚,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8月19日晚,汤小甜告诉新京报记者,本次开庭持续约5小时。开庭前夕,汤某涛更换了律师。此前他曾签署过认罪认罚具结书,但在此次庭审中,汤某涛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与罪名有异议。他承认自己有猥亵行为,但否认有强奸行为。
汤小甜表示,自己因工作原因无法回国参加庭审,因此特意录制了一段20分钟的视频,讲述这些年自己所遭受的侵害和自己的诉求。“他在播放视频时,甚至没有抬头看过。”汤小甜说。
19日晚8时许,汤某涛的辩护律师李展鹏告诉新京报记者,目前他暂时不方便透露案件信息,“一切等判决后再说。”新京报记者多次致电汤某涛亲属,电话均无人接听。
责任编辑:张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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