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医法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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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湘雅二院刘翔峰事件“火遍全国”,不仅暴露出了医疗行业长期存在的诸多问题,如医院内部管理漏洞、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是否到位;更是将医患关系推到了风口浪尖,和谐的医患关系,有利于社会的健康发展。甚至有网友提出疑问:问题只是吗?
据网友举报及媒体报道,刘翔峰对已无手术指征的病人采用高额治疗方案;频繁对急诊病人进行机器人,收取高额费用;哄骗患者买保健品当药品使用;切除患者正常的胰腺、脾脏,严重影响患者的病情;切除患者正常肠道,置患者安危于不顾;私设急诊室病房,进行非法手术;安排进修医生代替自己主刀;哄骗患者或亲属在责任书上签字,让病人及家属承担手术责任......
目前,湖南省卫生健康委、中南大学已将刘翔峰涉嫌严重违法的线索移交长沙市监察委进一步调查。
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事关民生福祉,而刘翔峰事件,或将成为进一步推动医疗体制改革的导火线。针对此事件,医法汇创始人张勇律师认为,湘雅二院刘翔峰事件如果查证属实,其不但严重背离了医师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而且严重触犯了法律的红线,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行政处罚方面,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的规定,严重违反医师职业道德、医学伦理规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或者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五年直至终身禁止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因此,刘翔峰或将成为《医师法》实施之后个被终身禁业的医师。
刑事责任方面,如果其存在擅自切除患者正常人体器官的事实,则涉嫌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造成患者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患者死亡或者手段特别残忍致患者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果举报中所涉及的虚构患者病情,骗取患者支付巨额医药费用的行为属实,则涉嫌诈骗罪,根据诈骗数额,更高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另外,目前该案件由长沙市监察委对其进行调查,刘翔峰应该属于工作人员身份,如果经查实其在工作中存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等商业贿赂行为,还会涉嫌构成贪污罪、受贿罪等犯罪。
刘翔峰最终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种犯罪,我们需要根据官方的调查结果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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