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威海,一男子乘坐公交车,口罩戴到下巴,嘴巴跟鼻子却露在外边,司机师傅时间发现后,要求男子将口罩戴好,没想到男子接下来的行为,却让人气愤不已。
只见该男子完全不把司机师傅的话放在眼里,径直上车找到一张椅子坐下了,而这位司机非常负责任,很有礼貌地多次劝说,告知其有规定,请把口罩戴好,并用威海的方言,礼节性地将其称呼为“老师”。
没想到,这位男子不听劝说也就罢了,还倒打一耙,让司机赶紧开车,当司机回答:”你把口罩戴好就能走“后,男子居然嚣张地说:”你走你的,不愿意走就在这,报不报警这都你的事!“
既然这位男子口口声声说;“报不报警这都是你的事”,依我看,司机师傅也可以满足一下他的要求,选择报警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且在公众场合,乘坐公共交通拒不佩戴口罩,不仅会因违反上述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甚至会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更高人民法院、更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8号)等规定而受到刑事责任追究。
有人说,听口音,这位男子不是威海人,威海人不会这样的,个人觉得,是哪里人都不是最主要的,最关键的是,不论身处哪个城市,都该遵守当地的规定,就比如你身处中国境内,就该遵守中国的法律一样,即使是老外来了,对不起,你也要按规矩来!
最后,木子想说,战“疫”面前,人人有责。遵章守纪,三思后行!
作为一名普通百姓,我们不能冲击在抗疫线,但戴好口罩,按规定出行,也是一种无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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