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李到超市购物,顺手选了一瓶标价4.9元的酸奶。结账后,小李看了一眼收据小票,上面显示结账时间为晚上8点29分。小李又看了下酸奶瓶,保质期为21天,截止时间到当晚8点28分。“就算是一分钟,也是过期了呀”,小李提出索赔1000元的要求。但超市表示,“退货可以,赔偿没有”。为了这件事,双方多次交涉,但始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那么,这件事要如何解决?超市到底该不该赔偿?
网友评论:按理来说超市都会检查商品的保质期,但是不排除有漏网之鱼。顾客买的时候也会看保质期,如果专门挑这种去结账要赔偿就过分了。商场和顾客相互协调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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