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涉黑?什么叫涉恶?
涉黑一般是指和黑帮或黑社会有关联,因为黑帮和黑社会总是穿黑衣服,所以才叫涉黑。
涉恶是指与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有关联。
恶势力的基本特征
1、组织特征:一般为3人或3人以上,且纠集者、骨干成员相对固定,并且经常纠集在一起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实践中,通常聚合随机,组织松散。
2、行为特征:主要表现在以暴力或威胁等手段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和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3、危害性特征:主要表现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虽未达到(黑社会性质组织)称霸一方、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的程度,但也对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带来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扩展资料:
涉黑案例:
浙江余姚 59名涉黑团伙成员被公诉
2008年5月以来,以被告人毛新丰、韩国华、高福元为首的团伙成员40多人在浙江省余姚市梨洲街道、阳明街道、三七市镇等多处村庄内分别开设三个赌场,并均有专人持枪持械护赌,被告人毛华桥等10余人在赌场内发放高利贷谋利。
期间,各赌博场子之间发生利益纷争,继而引发各赌场护赌人员聚众斗殴并发生枪战,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6月12日,以毛新丰、韩国华、高福元、毛华桥等为首的涉嫌开设赌场、赌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等罪名的59名涉黑团伙成员被余姚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记者今日从该市人民法院获悉,此案正在紧张审理中。
检方审查查明,2008年7月至8月份,毛新丰伙同毛三君等人在余姚市某村河里以九的形式聚众赌博,共抽头获利20余万元。
聚赌期间,毛华侨、华金焱、华焱明等10余人多次在该市某村毛新丰开设的赌场内向参赌人员提供高利贷用于赌博活动(俗称“放高炮”),提供高利贷的数额合计达人民币110万余元,从中
非法牟利数万元。同时,张长有组织王树军、杨俊星、顾占英等人(以东北籍人为主)多次携带
一把仿真枪及大量管制刀具进行武装护赌,并从中渔利14万余元。同期,韩国华伙同韩江在该市另一村庄开设牌九赌场10余天,共抽头获利40000余元。
因担心赌场被他人冲击,韩国华等人也联系顾占英为其看护赌场,顾占英后伙同张长有、王树军、杨俊星等人携带抢支和管制刀具武装暴力护赌数日,共获报酬7000余元。
2008年5月至8月份,高福元(湖南人)伙同谢中辉、罗根祥等10余人在余姚市某村落开设赌场,纠集附近赌徒以“筒子牌九”的形式聚众赌博,抽头获利约20万元。王云涛、向远亮、陈先爱等20余人(均系湖南人)先后加入赌场,以放风、武装护赌或提供赌场服务等为业,非法获利数千元不等。
另外,2008年5月18日,顾占英等人携带枪支和管制刀具,向以高福元、谢中辉等为首的湖南人开设的赌场索要“红钱”时双方发生争执,谢中辉掏出随身携带的枪支开枪未果后,将顾占英等人的汽车玻璃砸破。
高福元等人害怕对方前来报复,遂纠集王云涛、向远亮、陈先爱等人,预备了砍刀、钢管等工具准备斗殴,顾占英等人重新纠集人员赶到后抢先开枪驱散上述人员,并将高福元等人开设赌场的台球摊及旁边小店砸毁。
此外,被告人张长有、高福元等人还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涉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恶势力
什么是涉黑涉恶?具体有哪些类型的件是属于涉黑涉恶?
在《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涉黑涉恶具体指的类型:寻衅滋事;非法聚众赌博,开设地下赌场;组织、容留妇女卖淫;故意伤害致人受伤或致人死亡;故意杀人;非法持有枪支、管制刀具等;聚众斗殴等等事件。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涉黑涉恶是什么意思?请律师的话,有好一点的么
涉黑涉恶是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涉恶案件共“九类” :
1、聚众斗殴罪;
2、强迫交易罪;
3、寻衅滋事罪;
4、敲诈勒索罪;
5、非法拘禁罪;
6、组织卖淫罪;
7、强迫卖淫罪;
8、开设赌场罪;
9、故意毁坏财物罪。
涉黑案件共“三类”:
1、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2、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
3、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扩展资料:
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窝藏、包庇黑恶势力犯罪人员或者帮助洗钱、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黑恶势力犯罪人员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并经查证属实,以及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并经查证属实,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形容寻衅滋事的词语
惹事生非
rě shì shēng fēi
【解释】招惹是非,引起争端。
【出处】明·冯梦龙《古今小说》卷三十六:“如今再说一个富家,安分守己,并不惹事生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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