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不成撒气有理?男子拿灭火器狂砸公交,乘客反应让人心寒,后来怎样了?
在广东深圳,男子邓某由于找工作被骗,在公交车上撒气搞破坏,用脚踹和拿灭火器狂砸车门,与司机产生肢体冲突。目前,邓某因涉嫌违法被拘留。
监控视频显示,当时邓某坐在公交车座位上,突然他毫无缘由地用脚踢手砸身前的广告牌。在司机王师傅停车质问他的行为时,邓某以一种恶劣的语气回怼王师傅。
随后邓某想要下车,王师傅不同意并想要报警,于是邓某上前推搡责骂王师傅,并以强硬的态度让王师傅开门。
邓某急于下车无果后,用脚踹车门8次,用灭火器狂砸公交车门,随后又跑到驾驶座上企图打开车门,被王师傅制止,最后两人在车上扭打到一起,王师傅将其制服在地上。
而车上的两名男性乘客熟视无睹,甚至在邓某和王师傅发生争端时,不约而同躲到了最后一排座位,反应令人心寒。
邓某因为找工作被骗心情不佳,把个人情绪发泄到公共设施上,影响到王师傅正常驾驶,后来又暴力打砸公交车门,损害公共设施,还指责推搡王师傅与其发生肢体冲突,行为十分恶劣。
邓某显然是违法犯罪行为,影响公交车驾驶员正常驾驶以及寻衅滋事,触犯了法律中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情节严重是要被判刑的。
先不论他的后果如何,单是因宣泄自己不良情绪,损害公共财产并影响到他人,就是不正确的。生活中难免有不如意的情况发生,切记不要用极端的方式解决,不能拿公共财物来撒气,学会克制住自己的情绪,合理排解才可取。
另外,奉劝邓某往后找工作时,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被某些黑中介或者公司,花言巧语所迷惑从而落入陷阱,若是权益受到侵害,可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王师傅在邓某损害公物后,先是停车,再质问他的行为,避免了不确定因素所带来的可怕后果,履行了公交车司机的职责,保证了乘客的安全。
车上的其他乘客,被突然事件吓到躲到一旁,可以理解。但在当时的情况下,完全可以从言语上进行干涉,甚至协助司机控制肇事男子,毕竟该男子的行为危害了行车安全,一旦失控将全车遭殃。
网友对这件事的态度偏向于邓某固然有错,但王师傅不开车门让他下去,就是小题大作。但是公交公司有明确规定,公交车不到站是不允许停车上下人的,并且车外还有车辆十分危险,王师傅也是为了保证安全。
学会换位思考,如果你是当时的司机或者乘客,你会怎么做?事实上,乘客与司机发生矛盾的情况已经屡见不鲜了,例如近日在浙江宁波,有两辆公交车在路上相撞,是因为车费问题产生争执,并发生肢体冲突,导致车辆失控,幸好并无人员伤亡,否则后果将不堪设想。
2018年重庆公交车坠江事故中,因司机乘客产生争执互殴,导致失控冲进长江,车上15人全部遇难,无一人幸免于难,造成数个家庭家破人亡。从这些案例看来,除了有些司机和乘客,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外,是不是还应该思考一下如何克制住自己的情绪?
笔者认为,不把情绪随意发泄在他人身上,是一个人最基本的修养。在一场场触目惊心的惨剧背后,每个没有安全意识、不顾他人生命安全,只顾肆意发泄自己情绪的人,都是幕后推手。所以不要被轻易被情绪支配,遵守交通规则,并互相理解尊重,用合适的方式冷静解决问题才是王道。
深圳刑事案件中寻衅滋事罪怎么量刑?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公交车行车中车厢内有乘客寻衅滋事怎么办
答:驾驶员可“一键报警”配合警方控制现场。
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或者有其他妨害安全驾驶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应视情节轻重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刑法》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退伍兵暴打公交车司机反被捅数刀怎么处理的
公交车司机完全就是防卫过当了 那个退役的兵太嚣张了一直在挑衅公交司机
3月10日晚6点30分左右,厚街一辆7路公交车上发生一宗暴力斗殴事件。一名年轻男子没零钱,乘车被拒后两次暴打司机,打斗中司机拿出一把工具刀,将男子刺伤。
目前,男子经手术后被送进了ICU,将受到治安处罚。公交司机李某文则被厚街警方刑拘。
乘公交要求找零被拒
男子殴打司机自称是特警
事发公交车上的监控视频显示,当时,有个年轻男子上车后,从包里掏出5元钱。男子在投币处和司机李某文有过短暂交流,希望其他乘客上车后找补零钱,但司机摆摆手,要求男子下车搭乘下一辆公交车。期间双方发生口角。
男子从包里掏出一本证件说:“免费坐,有问题吗?”然后往里走,李某文再次拒绝。突然,男子回过头来,双拳对着李某文的头部一顿暴打,持续了约10秒钟。
车上的乘客乱成一片,也有人上前劝阻。
李某文从座位上起身,拿毛巾擦头上的鲜血,拿起电话要报警。
男子嘴里骂骂咧咧,拍着李某文的肩膀说:“叫人吧,有本事就叫警察,懂吗?我他妈还是特警队的呢!”
因为电话没电,李某文没法报警,准备把车开回公交公司。
这时,正在打电话的男子说:“把驾驶证给我!”
“我干吗给你?”李某文说。
男子右手拿电话,左手连续给了李某文两个耳光,大声说:“你不是牛B吗?”并且摇晃公交车的方向盘。
接着,男子又伸手去掐李某文的脖子,此时李某文紧急刹车,乘客纷纷向前倾倒。李某文从方向盘下拿出一把工具刀,冲向男子,双方扭打在一起。
一番打斗后,男子发现自己中刀流血,痛苦地躺在前排位置上喘着气,要乘客打电话报警并叫救护车。
两人均住院治疗 男子多处被刺伤
昨天上午,报社记者在厚街人民医院见到了被打司机李某文,只见他鼻青脸肿,眼睛都睁不开,脸上还有几处小伤口。
“他拿5块钱,我说没得找,他说有人上车后可以找嘛,我说不可以的。我说你下车坐下一班,他走的时候骂我,他骂一句,我回骂一句,他就打了,他说我袭警,我不知道他是什么人。”李某文说。
报社记者了解到,被刺伤的男子当日也被送进医务室抢救。从医院的记录得知,男子姓熊,21岁,深圳人,熊某的胸口、两肩前、左面、脖子等部位被刺伤。
10日晚上11点,熊某经过5个多小时的手术后被送进ICU,目前病情稳定。
12日上午,记者来到厚街人民医院,他的家属不愿意接受采访。
男子不是特警,是一英文培训中心员工
报社记者从厚街政府和警方的通报得知,熊某不是特警,是退伍军人;2012年2月24日起在厚街镇某一英文培训中心务工。
记者从厚街公安分局了解到,熊某当时手持的是一本红色士官证。
据了解,李某文对故意伤害他人的事实供认不讳,厚街公安分局已依法对其刑事拘留。
熊某由于伤势过重,未进行拘留,警方已对其办理了治安处罚手续。
事情发生后,3月12日上午8时左右,多辆7路、11路公交车集中停放在厚街镇美丰超市门前的新兴路路段,表达诉求,一度造成该路段交通堵塞。
经劝导教育,交警迅速将违停路边的车辆清离现场,交通秩序恢复。
12日下午,厚街多个部门就此事件召开协调会,要求相关部门各尽其职,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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