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回应“阳性康复者求职被歧视”

今天(7月11日)下午5:00,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25场新闻发布会。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赵丹丹、市民政局副局长曾群 、浦东新区副区长晏波、长宁区副区长陈颖、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成员袁政安出席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尹欣主持新闻发布会。

上海回应“阳性康复者求职被歧视”

有媒体提问:目前关注到有康复阳性感染者在求职过程中因被歧视找不到工作,能否回应一下?

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尹欣回答:这个问题很重要,我们也关注到相关情况。我国的劳动法、就业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根据就业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除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按相关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以外,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

更高法院、人社部等部门也出台过专门的规定,明确用人单位不能仅以劳动者是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新冠肺炎患者、无症状感染者、被依法隔离人员,或者劳动者来自疫情相对严重的地区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我市各部门、各单位都应该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一视同仁地对待新冠阳性康复者,不得歧视。社会各界应该对新冠阳性康复者给予更多的关心关爱,不能给他们贴标签,不在他们的工作生活中设槛,不能让他们生活在不该有的阴影下。

最后希望能够通过大家共同努力,尽快的让这些在求职路上跋涉的人们,尽早的找到自己心仪的工作,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他们都能够工作的安心、踏实。

本文来自“七秒鱼.”用户投稿,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华夏信息网立场,本站不对文章中的任何观点负责,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只用于提供信息阅读,无任何商业用途。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文章、内容、图片、音频、视频)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1470280261#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维护您的正当权益。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xxxwhg.com/rd/19750.html

上一篇 2022-07-12 20:17:33
下一篇 2022-07-12 20:15:31

相关推荐

  • 两部门:严禁歧视新冠康复劳动者 新冠康复者上班

    据人社部网站8月16日消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更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加强行政司法联动保障新冠肺炎康复者等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的通知》,以下为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疆

    2022-08-16 20:13:29
    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