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华味亨食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回应近日发生的鱿鱼仔内吃出蛆虫的问题,认为他们的鱿鱼仔内有蛆虫是因为运输方式不当或保存不当。
近日,广东一市民称他在全家便利店购买了几包华味亨的鱿鱼仔,但是在拆开后他正打算品尝美味,却看到里面有一堆活蛆虫在爬,他顿时觉得非常恶心。之后,他便带上小票和鱿鱼仔立即赶往全家便利店,全家便利店的工作人员看到后表示顾客可以去12315投诉。市民听到后也想维权,于是到12315进行投诉。过了几天,全家便利店的工作人员看到了他在网上发布的视频,特地找到他进行道歉,并且还赔偿了他1100元,承诺他将会对这批产品下架并进行检查,道歉态度十分诚恳,但是便利店员工希望顾客能够把12315的投诉撤回。
华味亨食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此事作出了回应,表示鱿鱼仔在出厂前都有严格的质检环节,不会出现内部还有活蛆虫在爬的问题,但无法排除在运输过程中出现问题,或者店家储存不当。食品出现问题往往都与储存环境、运输方式等原因有关。假如顾客购买的商品有问题,可以到他购买商品的地方,和店主或店员进行协商,可以要求调换或者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广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市民购买的鱿鱼仔一袋价格为十二元左右,全家便利店赔偿的金额1100元远超过十倍赔偿金,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赔偿,市民应当接受赔偿,但也要提高警惕,购买商品后保留小票证据,懂得维权。
责任编辑:钟紫琴
本文来自“修夏”用户投稿,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华夏信息网立场,本站不对文章中的任何观点负责,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只用于提供信息阅读,无任何商业用途。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文章、内容、图片、音频、视频)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1470280261#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维护您的正当权益。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xxxwhg.com/rd/291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