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一5岁小女孩在小区玩耍时被一大型犬阿拉斯加咬伤,导致面部直接掉了一块肉,血流不止,经医院诊断,额处伤口长达8厘米,小女孩严重毁容,后续还要继续多次做手术。
孩子家长刘先生说,当时狗栓了狗绳但无人看管,狗主人也没有办理养狗相关证件,并且这条狗的主人叫马某,是当地县委组织部的副部长。
女儿的治疗费用已经达到了25万元,由马某承担,但是经过这件事小女孩心灵受到了严重伤害,之前活泼好动,现在变得不爱说话,也不爱出去玩了,医院建议进行一至年的心理辅导,但是面临这笔心理辅导费用,马某拒绝承担并且认为心理辅导没有必要,要求一次性赔偿。
被狗咬伤毁容对小女孩的伤害是一辈子的,恐怕她会永远记得这件事,实在是太令人痛心了,小女孩承受的痛苦是无法估量的。
其实新编的民法典有规定,养狗一定要办理相关证件、按时打疫苗,并且要栓狗绳,马某明显违反了法律,再说马某是怎么放心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让狗出去的,这条狗咬伤了路人,也就无法保障是不是连狗主人都要咬呢?
目前养宠物狗越来越在城市流行,它确实能够起到陪伴主人的作用,但是一旦养狗一定要按相关流程办理证件,并且要谨慎养大型犬,出门遛狗要严加看管,这时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的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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