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兴仁市男子张某在打预防针时认识了同样来打针的精神病女子唐静(化名),随后以带唐静出去玩为借口将她骗回家实施了强奸。2021年12月,张某因强奸罪被判刑3年。
张某1979年出生,家住贵州兴仁市。因涉嫌犯强奸罪,于2021年5月18日被抓获,同年5月19日被刑事拘留,5月28日被兴仁市公安局取保候审,9月2日被兴仁市人民检察院监视居住,9月10日被逮捕。现押于兴仁市看守所。
2021年5月17日10时许,张某到新龙场镇龙场卫生院打预防针,与前来打预防针的女子唐静搭讪认识,张某以邀约唐静到兴仁市城区玩为借口,骑车将她带至兴仁,随后将唐静带到兴仁市城北街道办事处团坡其哥哥张某家中强行发生性关系。
事后,张某将唐静送回新龙场家门口。次日,唐静在其母亲的陪同下到新龙场派出所报案,张某被兴仁市公安局办案民警抓获归案。经鉴定:唐静患轻度精神发育迟滞,案发时性自我防卫能力削弱。
贵州兴仁市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张某强奸妇女,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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