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合肥。检察院公布一起男子强行与患精神病女子发生关系的案件起诉书。2021年3月18日,男子潘某在一商场二楼过道处,见赵某某独自一人便上前与其攀谈。在此过程中,潘某发现赵某某精神有问题,于是将赵某某骗至自己居住的房屋内,强行与赵某某发生了性关系。经鉴定,赵某某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疾病,且本案中无性自我防卫能力。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潘俊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本文来自“软馨吖”用户投稿,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华夏信息网立场,本站不对文章中的任何观点负责,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只用于提供信息阅读,无任何商业用途。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文章、内容、图片、音频、视频)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1470280261#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维护您的正当权益。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xxxwhg.com/zh/10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