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上观新闻
综合中时新闻网、“ettoday新闻云”等台媒报道,台当局领导人办公室前发言人丁允恭任高雄市新闻局长时,被曝与一名女记者在办公室发生性行为,台“监察院”认为其行为构成性骚扰,2021年惩戒法院判丁允恭撤职、停止任用公务员两年,目前二审还在审理中。台媒称,丁允恭18日上午委托妻子举行记者会,要控告女记者贴出他的隐私照片,并提出索赔1元新台币,事后丁允恭又在脸书上发文宣称,自己受害程度超过女记者10倍。有网友讽刺,明明就是自己做错事,说的好像自己是被害人一样。
丁允恭(资料图)
“ettoday新闻云”称,2020年9月丁允恭被爆料在其订婚后劈腿多名女子,并与一名女记者发生性行为,女记者也因此怀孕、堕胎。事件发生后,丁允恭火速辞去当时的台当局领导人办公室发言人职务,台“监察院”调查后,认为他的行为构成性骚扰,提出弹劾,2021年惩戒法院以“行为不检”等理由,判丁允恭撤职、停止任用两年。
报道称,丁允恭妻子18日在台北地方法院前受访称,丁允恭之所以提出诉讼,是因为台“监察院”指控丁允恭在脸书贴出与女记者在餐厅的合照,构成性骚扰,她说,惩戒法院已认定不构成性骚扰,“监察委员”纪惠容仍然认为构成性骚扰而上诉。
丁允恭妻子还称,女记者向媒体爆料时,提供的两张照片,其中一张两人都裸露身体,另一张丁允恭正在睡觉。她称,既然“监察院”认为在餐厅的合照是性骚扰,女记者的爆料行为,也已构成性骚扰,因此提告求偿1元新台币。
丁允恭则于18日中午在脸书发文称,请妻子帮忙就女记者贴出他的隐私照提出性骚扰诉讼,他宣称,按照纪惠容的标准,女记者对他是10倍的性骚扰。
“这是在玩什么?”对于丁允恭如此“喊冤”,有岛内网友质疑,“重新唤醒大家的记忆?” ↓
有人讽刺,“又是一个不要脸天下?自身不检点,还理直气壮,果然是塔绿班养出来的,同一个调调。”“明明就是自己做错事被辞职,说的好像自己是被害人一样。” ↓
台媒此前报道称,丁允恭被曝在2014年接任高雄市新闻局长后卷进桃色风波,台“监察委员”纪惠容、王美玉调查后认为,丁允恭行为构成性骚扰,有辱官箴,伤害“政府”信誉及公务人员形象,“监察院”2021年1月通过弹劾。台湾惩戒法院审理后,同年3月24日判丁允恭撤职、停止任用公务员2年。
台“监察院”弹劾文称,丁允恭因工作关系结识女记者,2013年10月25日订婚后,仍与女记者交往,关系复杂,两人还在高雄新闻局长办公室、办公桌及职务宿舍发生性行为。
台媒称,2017年2月,女记者北上工作,与丁允恭分手,丁允恭却在脸书上传他与女记者的合照,虽10分钟即下架,但已被媒体截图报道,造成女记者后续工作困扰。女记者担心丁允恭再将两人私密照流出,曾要求丁允恭删除。台“监察院”认定丁的行为已造成女记者感到冒犯,构成性骚扰。
栏目主编:顾万全
文字编辑:卢晓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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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图来源:新华社资料图
图片编辑:项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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